为进一步强化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对岗位风险的认识,增强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防范重大风险,探索建立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行权用权风险预警机制,根据国家和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近年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情况,针对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出现问题的风险点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制定本清单。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和决策部署、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学校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情况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力。未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事项;未按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具体措施、阶段性目标、职责分配以及时间要求等不明确,不具备可操作性;未建立并落实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方案措施执行不到位或未达到预期效果。
2.重要发展规划制定不规范或执行不到位。重要发展规划不符合国家战略规划、教育行业政策要求或与学校战略规划目标不一致,未经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未综合考虑宏观环境、行业需求或市场需求变化、自身优势与劣势等影响因素,造成重大资金或资产(资源)闲置或损失浪费、损害公共利益等严重后果;发展规划违背教育规律和经济规律、脱离自身实际,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未进行调整,导致预期目标未能实现;未有效推动重要规划落实,导致任期内重要规划阶段性目标任务未按期保质完成。
二、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3.统筹推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不力。未制定或有效实施学校和单位发展规划;没有根据学生招录、学校建设、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单位目标任务。
4.未有效深化学校教学科研体制改革,落实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不到位。学校或所在单位教学科研制度机制不完善或未细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
5.未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领导干部任期内未全面完成学校下达或签订的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6.决策制度和决策程序不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缺失或内容不实不细;应纳入“三重一大”决策的重大经济事项未按要求纳入决策范围;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范围、权限和标准未明确或不清晰。
7.重大投资项目不合规或前期工作不到位。重大投资项目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或未围绕学校主业布局;未按规定开展尽职调查、资产评估、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尽职调查未全方位进行风险分析,资产评估违反相关规定,可行性研究未经充分论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脱离市场实际、未制订风险应对措施。
8.决策程序执行不严格。未落实党组织对“三重一大”事项前置研究的规定;以个人或少数人决策代替集体决策;越权决策,未按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上报学校决策;未经集体决策或在集体决策大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违规设置机构、超编或违规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吃空饷”等情况。
9.违规执行或实施重大经济事项。依法履职、规范行权的意识不强,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开工建设工程项目;违规招标采购,确定工程建设单位或物资供应商;将设备、教材、床上用品、军训服装、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和维修维护、食堂引入合作方等公开招标事项,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规避政府采购;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造成损失浪费;重大资产处置未进行资产评估,未报有关部门批准,或人为干预评估结果,造成学校资产损失。
10.决策依据不充分。对实际情况掌握不够、对关键问题把握不准、对现行政策法规理解有偏差,前期调研不充分、缺少科学论证,盲目主观决策,造成工作失误或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四、单位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11.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完备。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其配套指引规定;制度未涵盖所有关键业务环节,对单位各层级不具有普遍约束力;制度关键环节管理要求不明确,管理流程不清晰;制度主要条款与现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管控要求相冲突;制度之间存在不衔接、相互矛盾的问题。
12.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导致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或给单位造成损失;对内部二级部门监管不到位,致使违规招标采购、违规投资或经营;内部管理存在漏洞,留有权力寻租空间。
五、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
13.财务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存在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等资金账外循环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违反相关规定;存在经费支出不真实、不合法,违规开支和损失浪费等问题;专项预算申请未经过充分论证,绩效目标不明确,绩效考核不严格;绩效考评预算执行不力,预算下达后不加快预算执行力度,造成指标被收缴给学校造成损失。
14.重大风险管控力度不够。未进行学校财务系统性风险评估,未对资金流动性风险领域制定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对隐性债务或系统性债务风险管控不力。
15.奖助学金发放不规范。奖助学金评定程序不公开透明、资助对象甄别不准、精准资助和奖优助困措施不力、资助资金被挪用或套取。
16.违规发放绩效工资。超范围在核定绩效工资外发放奖金、工资、补贴;超标准发放绩效工资;巧立名目以劳务费、咨询费、授课费等项目或普发多拿等方式违规发放绩效工资;将部分核定绩效工资内的人员经费转移到下属单位或关联单位发放。
六、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
1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中层领导班子未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有关要求,压紧压实责任不够;对部门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缺乏针对性,纪律执行不严,落实从严要求不够,对存在的问题缺少有效的应对措施;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监管不力,本部门干部职工利用工作职权损害所在单位或学校经济利益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疏于管理,所在单位教职工发生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或重大财经违规违纪违法事件。
18.执行廉洁从政纪律要求不严格。存在公车私用、违规领取交通补贴或配备专车;办公用房超标;业务接待、国内差旅超标;因公临时出国(境)未经审批或备案,费用报销超标;公款用于个人支出或娱乐消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私分、侵占国有资产、贪污受贿;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损害单位利益。
七、对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9.对以往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力。未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未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问题整改不落实或长期落实不到位;整改报告中整改落实情况缺乏证据支撑。
八、应纳入风险提示清单的其他事项
20.按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应纳入中层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重点风险提示清单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