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法规的规定和《四川师范大学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试行)》(校字<2011>15号),我处受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并经学校同意,于2012年9月11日起对我校原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汪春阳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在审计期间,如有问题需要反映,请拨打审计处联系电话84760595、84760685。特此公告 四川师范大学审计处
2012年 9月11日
编辑:sjc